保安员行为规范

2026-09-03


一、着装规范

(一)除不宜或者不需要着保安制服的情形外,在工作时间必须着保安制服。因私外出时应着便服。

(二)着保安制服时,要按规定佩戴保安标志。

(三)保安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准混穿。

(四)在驻勤单位除工作外,着装时可以不戴帽子。

(五)着保安制服应干净整洁,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

(六)爱护和妥善保管保安制服和保安标志。严禁将保安制服和保安标志变卖、赠送或出租、出借给他人。

(七)着装参加重要活动时,应佩戴统一颁发的勋章、奖章和证章。二、仪容仪表规范

(一)执勤时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

(二)男性保安员不准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女性保安员发辫不得过肩。

(三)不得纹身,不得染发、染指甲,不得化浓妆、戴首饰。

二、礼节规范

(一)在下列场合行举手礼。1.执勤交接班时。2.纠正违章时。3.受到领导接见、慰问或领导视察、检查工作时。4.参与外事活动或与外宾接触时。5.着装在大会上发言开始和结束时。6.接受颁奖时。

(二)在参加集会、大型活动奏国歌、升国旗时,要自行立正并行注目礼。

(三)对日常接触的上级领导可以不行举手礼。

三、举止规范

(一)精神饱满,姿态端正,动作规范,举止文明。

(二)着装外出工作、执勤和出入公共场所时,不准袖手或将手插入衣兜。不准搭肩、挽臂、边走边吸烟、吃东西、嘻笑打闹。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三)不准着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严禁酗酒。

(四)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

(五)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四、语言规范

(一)在工作中使用语言要简洁准确、文明规范。接触群众时,说话要和气,使用“你好、请、您、对不起、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要注意称谓的使用。在与少数民族、宗教人士、外籍人士交谈时,不准使用对方禁忌的语言。

(二)执勤时应讲普通话或当地通用语言。

五、岗位纪律规范

(一)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保安服务工作,不得超越职责权限。

(二)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做与保安服务无关的事情。

(三)不准刁难群众。

(四)不准脱岗、空岗、睡岗,不准迟到、早退。

(五)遵守客户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不准随意打听、记录、传播客户单位内部的机密事项。

(六)未经允许不准动用客户单位物品和接受客户单位赠送的礼品。(七)有重要情况要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不准迟报、漏报、瞒报。(八)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八)要爱护公物,爱护客户财物。

六、卫生规范

(一)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执勤区域整齐清洁。

(二)内务卫生1.床单、被褥整齐干净,床下无杂物。2.地面无烟头、无痰迹、无纸屑。3.门窗洁净,玻璃明亮。4.生活用品摆放整齐,统一规范。5.不准饲养宠物,不准私自张贴、悬挂图片、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