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的
保安员治安巡逻工作是维护客户单位及所属区域治安稳定的主要手段之一。通过对客户单位周边环境进行及时、全面、有效的防范及检查,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客户单位人身、财产安全。此规程旨在规范保安员治安巡逻工作程序及标准。
二、工作内容
1.巡视范围
(1)客户单位及周边环境:包括办公楼、住宅小区、商场超市、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
(2)关键部位:如消防设施、水电气设备、道路交通设施等。
(3)可疑人员活动范围:如出现可疑人员或行为的地点。
2.巡查方式
采取巡逻徒步和巡逻车辆两种方式,定时定点巡查。
3.防范措施
针对发现客户单位及周边环境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如检查室外照明设备是否正常,封闭临时出入口,拦截可疑车辆等。积极与公安机关、物业服务公司等进行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
三、工作标准
1.执行级别
保安员治安巡逻工作属于一级任务,必须由经过培训并持有保安员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执行。具体任务由保安公司根据所属区域安全形势安排。
2.执行程序
(1)巡逻前:保安员在开始巡逻前应先进行身体检查,包括身体状态、装备是否正常等。
(2)巡逻过程:保安员按照巡逻路线进行巡逻,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及可疑人员行为。
(3)巡逻后:检查巡逻工作记录是否完整、准确。
3.执行要求
(1)保安员巡逻时要认真倾听客户单位及公安机关的指导,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
(2)在工作中要注意自身形象,规范着装,严格按照保安员从业规定执行。
(3)有效应对各种情况,正确使用装备工具。
四、工作注意事项
1.进行巡逻前应了解所属区域的安全情况和特点,根据情况制定巡逻计划,并严格执行。
2.巡逻工作应定时定点,巡视路线应涵盖客户单位及周边重要地点。
3.注意安全防范,随身携带必要装备,遇有危险情况应及时报警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4.巡逻工作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上报,保证巡逻工作的效率和实效。
五、总结
保安员治安巡逻工作是保障公众安全及维护正常治安秩序的重要手段之一。执行保安员治安巡逻工作规程及标准,将有助于提高保安员巡逻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最大程度地保障客户单位及周边区域的安全。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细则和操作方法,提高保安员巡逻工作的水平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