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报警系统的工作状态主要包括:
1.手动控制状态/自动控制状态
集中报警系统中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对各类受控消防设备的控制功能可以手动和自动两种方式完成,相应的控制状态即集中报警系统当前所处的手动控制状态、自动控制状态。
2.正常监视状态/报警状态/联动状态
集中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接通电源后,无火灾报警、故障报警、屏蔽、监管报警、自检等发生时所处的状态,为正常监视状态。集中控制器接收并显示系统直接或间接连接的各现场组件的火灾报警、监管报警(具有此功能时)、故障报警以及屏蔽等信息时,其操作面板上相应工作状态总示灯应点亮,集中报警系统处于相应报警状态。消防联动控制器设有独立的启动总指示灯,只要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启动信号该总指示灯应点亮,集中报警系统进入联动状态。
3.主电工作(故障)状态/备电工作(故障)状态
在集中报警系统中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型)等控制器的电源工作状态分为主电工作状态、备电工作状态、主电故障状态、备电故障状态。上述控制器的电源具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装置;当主电源断电或故障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当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主备电源的工作(故障)状态应在控制器面板有指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