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仰卧起坐(女)
1、场地器材:垫子若干块(或代用物),铺放平坦。
2、动作规格:受测者全身仰卧于垫上,两脚屈膝稍分开, 大小腿成直角,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另一人压住受测者两 踝关节处。起坐时,以双肘触及或超过两膝为完成 1 次。仰 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
测验方法:测验时两人 1 组,1 人计时,1 人计数。1 分钟到 时或最后 1 个,受测者虽已起坐,但两肘未触及膝盖者,该 次不计算。发现受测者有违例情况,及时指出。违例动作不 计次数。
禁止使用肘部撑垫或臀部上挺和下落的力量起坐。 测定过程中,要给受测者报数。
3、及格标准
25 周岁以下(女):17 次
25 周岁至 30 周岁(女):15 次
31 周岁至 35 周岁(女):13 次
36 周岁至 40 周岁(女):10 次
41 周岁至 45 周岁(女):8 次
46 周岁至 50 周岁(女):6 次
56 周岁至 60 周岁(男):4 次